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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9年招考710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公告
2019-09-08 16:1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招录单位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招录机关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参加初任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前提下,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培训情况将作为试用期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新录用人员需在行政执法类岗位服务满5年。5年后一般可在相应的执法类岗位交流转任。因工作需要,经考核测评,也可在不同类别的职位之间交流转任。

八、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退役士兵报考政策咨询电话:2317053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9年9月5日

附件: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简章.xls

附件: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政策问答.pdf

附件: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务问答.pdf

附件: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pdf

附件:上海市2019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

附件: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一线执法职位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pdf

来源:

http://www.shacs.gov.cn/Dynamic/DynamicDetail/a5f83018-2e77-44df-a45d-97a0bd67e438?type=ro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