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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名)
2019-09-08 15:5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全区共招聘21名,详见《2019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9年9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

  (3)户口已迁至宁波(以2019年9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研究生学历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社会人员的,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2、要求为“全日制”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其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5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5日,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4、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5、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时--9月12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9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