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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名)
2019-09-08 15:5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9月22日17时。

  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9月23日9时--9月2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者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9月24日14时--9月25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9月26日9时--9月28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门。镇海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规划设计(1)和规划设计(2)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30分)、综合知识(40分)和写作(30分),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或高考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