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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咸宁咸安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9-09-06 21:2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北咸宁咸安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咸安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咸安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近三年内经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取,自动放弃,未办理入职手续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

咨询电话:0715-832824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需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凭相关证明免交考试报名费。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报考人员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

6.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需于2019年10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