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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浙江省乐清市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9-09-06 21:2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9下半年浙江省乐清市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点举措》,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在岗大学生村官流动的工作部署》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度高;身体健康。

(二)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乐清市范围内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工作满两个聘期后,留村任职并享受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的大学生村官;乐清市范围内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在岗并享受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的大学生村官;乐清市范围内2016年9月5日至今满两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日期以解聘合同为准,最终由乐清市委组织部认定)。

(三)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每年年终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五)非在编公务员,非在编参公人员,非在编事业编制人员。

(六)乐清市范围内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因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导致所驻村、职务等变动的,考试待遇不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是中共党员的,在民主评议中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5、拖欠村集体资金的;

6、有“一票否决”情形的;

7、担任村干部期间长期不在村内正常坐值班的;

8、其他不宜情况的。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经费形式 专业要求
虹桥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1名 全额拨款 专业不限
城东街道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1名 全额拨款 专业不限
石帆街道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1名 全额拨款 专业不限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A829办公室。

3、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1)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下半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经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党组织(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为工作所在村社),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为工作所在地)审核签章后参加报名;(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单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交纳考务费50元。根据浙江省物价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4)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两个聘期的聘用合同及解聘合同,或市委组织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