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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2019-09-05 09:3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根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编制外合同制教师85人,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统一组织,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编制外合同制教师85人,各岗位招聘具体情况见《2019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者教龄满5年有经验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2.受聘人员工资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核定,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受聘人员比照本单位在职职工进行管理,在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8日。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市人才网(http://www.ccrc.com.cn/)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caida.gov.cn/)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公告所示联系电话。

  2.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报名地点为长春市四联大街131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修学校一楼阶梯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