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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乡市红旗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9-05 09:31: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教育理论知识(6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区学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试讲;二是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美术、音乐、体育岗位)。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新乡市红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结果有异议的,由新乡市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