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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09-05 09:3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3.仍在岗(含2019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5.经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聘用程序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3.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教育局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