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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司法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2019-09-05 09:3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司法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9月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中秋不休,正常报名)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黔西南州司法局党组研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康复矫治服务中心招聘事业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聘用到黔西南州康复矫治服务中心工作后,须服务满5年。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曾受党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的。

10.不符合此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2.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报考两个职位以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对应职位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9月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中秋不休,正常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兴义市乌沙镇纳姑村椅子山脚)。

4.报名费:100元/人。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彩照4张(贴在报名表上)。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5)在职在编考生,《报名信息表》须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