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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州泸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人)
2019-09-02 09:14: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详见岗位简介表。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25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泸溪县;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19年8月30日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52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还需提供随军审批手续、结婚证书;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考试前资格初审,体检、考察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