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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4-03-27 21:3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919室。

  (四)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市委金融办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将由市委金融办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市委金融办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委金融办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入职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委金融办官网(http://jr.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环节或进入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市委金融办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其它事项

  (一)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考察阶段,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作弊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如有调整,将提前两天通过邮件通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解释。

  附件:

  1.《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3月)》

  2.《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