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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0人公告
2019-09-02 09:3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绿色通道”免笔试岗位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或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辽源党建”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调剂岗位依据总成绩可调剂递补。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