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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娄底市新化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19-08-30 00:1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择优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部分用人单位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立县·五化融合”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稳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指导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编制性质

  见附件:1.《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编制性质、招聘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截止日期为7月1日(含7月1日),如:35周岁以下,则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则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或档案年龄大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9年8月28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8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孙文军0738—3221809

  (五)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职位代码代表某个单位的某个岗位,相同岗位不同单位代码不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限新化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原籍为新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