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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第三批)公告
2019-08-28 22:20: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991-433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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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第三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第三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