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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第三批)公告
2019-08-28 22:20: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84年,是隶属于新疆师范大学的国办12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学校现有五个校区,分别是位于新市区银川路的校本部、沙依巴克区新医路的南校区、新市区喀什东路的北校区、昆仑校区幼儿园、温泉校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园总占地面积48204平方米,昆仑校区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880平方米,温泉校区幼儿园建筑面积约5748.88平方米;现有教学班级109个,在校学生约5400人,教师470人。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思想,始终不渝地追求“实验性、示范性、有特色、高质量”的办学目标;秉承“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校训,形成了“勤业、敬业、追求卓越”的校风。2003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首批“示范性高级中学”,2006年获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德育示范校称号,2008年被确定为自治区课改样本校,2011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学校,2012年,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单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组织领导: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六、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时间截止2019年8月,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部分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成绩单;部分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只注明一级学科的,请提供成绩单。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八、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试方式。中学教师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十、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