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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9-08-28 22:22: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3.毕节市财贸学校报名地点:毕节市财贸学校办公楼三楼(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可选乘21路公交车于毕节财校站下车。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等网站下载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表》须提供电子板。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职位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还需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毕节市市直部分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招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下午4:30前。

  3.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