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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24人)
2024-03-26 16:2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群众工作部负责。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弃权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果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附件5),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若无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周期两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各相关镇街、中心负责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仅做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本公告由高新区群众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