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辅
2019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9-08-25 19:4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温州市,建有瓯江口和府东路两个校区,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等六部委)、“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部),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8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管理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9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8:00-8月2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人才招聘系统(http://zp.zjitc.net/),注册并录入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个人报考信息不要重复提交。仅注册不报岗位、不提交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24日-8月30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其它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在网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http://zp.zjitc.net/)“招聘动态”)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笔试前安排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8月31日9:00-15:00入围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等必备条件的,需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资格复审后,向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