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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北京)
2019-08-25 19:41: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中国戏曲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学院成立于1950年1月28日,原隶属文化部,最初称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戏曲实验学校,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1973年11月并入文化部“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后更名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戏曲学校”。1977年2月正式恢复中国戏曲学校建制。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00年划转北京市,国家对学院实行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体制。

  学院的校训是“德艺双馨,继往开来”。学院目前设有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国际文化交流系、思政理论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附中等12个教学单位,有“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14个本科专业和27个专业方向。京剧表演专业是学院的传统优势专业,也是国家和北京市两级特色专业,2017年被评为北京市属高校一流专业。截至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435人。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属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

  (五)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六)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前提下,还要符合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24时。具体见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会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学院笔试、岗位专业考核(面试、试讲、实操等)、复审面试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及岗位条件审核

  学院人事处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考核期间会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分为:学院笔试、岗位专业考核、复审面试三个步骤。学院笔试为资格考试。岗位专业考核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包括面试、笔试、试讲、实操等形式,依据考试成绩排序记分。

  2、应聘教师岗位的,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3、应聘非教师岗位的,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选进行复审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