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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桂林荔浦市教育系统考核面试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9-08-25 19:38: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四、考核面试

  (一)考核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考核面试程序。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核面试的组织实施

  考核面试工作由荔浦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考核面试形式:施政演讲+答辩。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考核面试时,必须携带考核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核面试成绩公布

  考核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考核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政审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政审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教育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教育局公章,并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荔浦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教育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荔浦市教育局组织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