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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北京)
2019-08-25 19:41: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四)确定拟聘人员

  1、依据复审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上级下达的进京指标限额,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最终落户、聘用事宜以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复为准。

  3、招聘进程及相关通知、信息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nacta.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zhaoyixuan1983@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同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后一起发送至邮箱:

  A.个人简历;

  B.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扫描件);

  D.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A.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B.成绩单(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C.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

  2、此报名登记表信息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属实认真填写。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应聘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接到参加“统一复审面试”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C.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统招统分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D.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E.个人简历。以上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及应聘要求

  1、报名时不按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过程中如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学院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35]号)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聘用待遇

  中国戏曲学院为北京市属高校,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3337110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1:2019年度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xlsx

  2:2019年度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