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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9-08-22 23:08: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并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

  3、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应聘莲池区、竞秀区岗位的考生,按《岗位信息表》报考岗位并录取,具体使用分别由莲池区、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拒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咨询电话(遇有问题建议对口咨询):

  保定技师学院:0312-7556862

  保定市教育局:0312-5979508

  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5078604

  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3089121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注:附件1-3请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