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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朝阳市招聘救助协理员415人公告
2019-08-22 23:15: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交。

三、笔试

本次救助协理员招录考试由朝阳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民政工作相关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168信息台”发布,考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公布(http://rsj.zgcy.gov.cn)。

四、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工作采取仅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实施。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由各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考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特殊群体相关信息等内容。一经发现拟招录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第三方)办理录用手续,期限三年,并派入定向岗位;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一)本次招聘后续全部公告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公布,请报考者注意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进行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录对贫困群体、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人员和当前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并对综合成绩加分5分。(详见附件3,朝阳市救助协理员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