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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人公告
2019-08-21 12:1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9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9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和《关于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7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符合《乐山市沙湾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沙湾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邮箱: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2381382296@qq.com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383622814@qq.com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9日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带上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考生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