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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2019-08-20 07:3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满足区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7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3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

5、具有杭州户籍(包括10个城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户籍)人员(以2019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须提供户籍证明);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指定岗位(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岗位)有年龄要求的除外,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0日(含)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9、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上的规范名称(见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0、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符合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要求;

11、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专职社区工作者任职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对工作经历的认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市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正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在本次拱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指定网站上下载的《杭州市拱墅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无户口簿的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担任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由目前服务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区工作期限、任职年限、历年考核等次和在岗证明(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