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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简章
2019-08-18 23:3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我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中、初级岗位,B类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岗位,C类为其他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学院拟招聘51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我院同意,介绍信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院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B类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应聘A类、C类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