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类别与人数
本次招录甲类辅警11名、乙类辅2名、丙类辅20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甲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全日制),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8月,以社保为准),限苏州大市户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2、乙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全日制),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8月,以社保为准),限苏州大市户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3、丙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一:《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2019年8月甲乙丙类辅警招录职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符合职位表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下午17点。
2、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园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②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三);
③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三张两寸证件照;
⑤学历证明(甲乙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操作步骤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步骤(附件四);丙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⑦各类认证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以后)。
4、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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