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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市文化馆招聘简章
2019-08-18 23:41: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9年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属市文化馆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国画辅导研究、乐器演奏辅导各1人。详见《2019年青岛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加面试的办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程序如下: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或者青岛旅游政务网(http://qdta.qingdao.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电子信箱(wljrsc@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2-85813037。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17时截止。市文化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岛旅游政务网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如下材料:《应聘报名登记表》原件;与《应聘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能力测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绘画或演奏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生通过专业能力测试后,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于当天测试结束后向考生当场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青岛旅游政务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