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编外用工招用备案(备案号BWYG2019--021),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招用编外人员7名,具体招用的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用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8:30—8月26日17: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溪南路120号)六楼610办公室受理。招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的,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核减的岗位不再组织报名。
报名过程中,招用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所有岗位报名总人数超过15人的,将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足15人的,不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须知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条件填写《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依据并盖章,相应社保缴费情况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实。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程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党史国情、磐安县情、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和公文写作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90%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程序
开展笔试的,根据各招用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不开展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后一个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程序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体检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或跨岗位调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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