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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5人公告
2019-08-17 07:3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北省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5人公告已公布,招聘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6日截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编委用编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规定,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管理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

(四)熟悉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8月26日(双休日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3号)

联系电话:0715—8182290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考生并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收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100元现金。

(六)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5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同时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5天在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和面试命题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试卷命题、阅卷、面试等相关考务工作,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参考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确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进行公示。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两门成绩均实行150分制。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名次查询

对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

五、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