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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15 20:3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报考同一岗位应形成不低于2:1或3:1竞争比例,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本岗位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于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9:0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80分,各岗位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详见附件。试题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

  笔试拟定于2019年9月21日(周六)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及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告。

  (四)资格复审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方向)、外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审查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原大连市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61号(白山路和高尔基路交叉路口的西侧),乘坐22、23、406路公交车在太原街站下车,乘坐24、34、514路公交车在新华街站下车,乘坐18、27、404路公交车在万岁街南站下车,联系电话:0411-84825984、39549182。

  (五)面试

  1.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试事项公告规定的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和地点按照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试事项公告进行,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