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2019-08-14 00:1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gz.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7日上午8时至2019年8月29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可上传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证书(报名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或证书的须上传);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对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但需通过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20日晚上24时止,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笔试面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3、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