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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襄阳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2019-08-14 00:1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五)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一览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

0710--5990023,5990030。

附件:1.《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3.《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样本)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5.《“以钱养事”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6.《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证明》(样本)

7.《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样本)

8.《2019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