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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第一次)
2019-08-14 00:2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人员类型: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见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其他专业方向人员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等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hrssgz/ywzt_rszd_sydw_wsbm/list.shtml的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招考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