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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招聘辅警60人公告
2019-08-14 00:2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

4.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退役士兵报考的,在其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6.报考者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8分。

7.所有加分项目均在面试之前进行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分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到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注:报考职位编码201908001及201908002职位的报考者,涉及加分项目为“甘孜州户籍”的不需现场提交加分材料,报名系统将自动加分,因户籍信息填报有误或不如实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察

州公安局按照录用名额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出现缺额,可在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在已进行体检的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州公安局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政治部在征求用人部门意见及组织考察后,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需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服务期满两年,方可申请其它人事考试。

十、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目前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78069;监督电话:0836-2831159;

附件1.《2019年甘孜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甘孜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

附件5.《技能测试标准及测试规则》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