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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19-08-12 17:28: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面向“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的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计划合并到岗位14,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高级岗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A-内科、B-外科、C-妇产科、D-儿科、E-药学、F-中医、G-针灸推拿、H-护理、I-麻醉、J-影像、K-口腔外、L-生物医学工程、M-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N-康复治疗学、O-病理学、P-卫生法律法规十六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按面试成绩10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初、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