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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26人公告
2019-08-12 17:35: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2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7: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充实县直部门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数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助人员126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就业报到证);

4.具有与工作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年龄、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沧州市所辖沧县,新华区,运河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或沧州高新区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7:00。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17:00。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考生。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沧县2019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考场的编排由人事招聘考试网站自动完成。

考生持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个位进位取整),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人社局负责组织拟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携带的材料、证件以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后,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担任,每个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1名计分员组成,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