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聘第二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9-08-08 18:26: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8月22日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下载《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727117239@qq.com),联系电话:028-37627056。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填好的《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政府三楼302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西街98号,联系电话:028-37627056;

  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书。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