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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聊城茌平县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08 18:2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以及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17日11:00-8月20日12:00

  报名网址:茌平县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17日11:00-8月20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在茌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17日11:00-8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茌平县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9:00-8月28日15:00分前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茌平县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茌平县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