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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人)
2019-08-08 18:32: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雨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等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三、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9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考生需咨询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由区人社局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联系电话0731-58205872。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报考人员的毕业(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雨湖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7日9:00--8月23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