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云南省宣威市统计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人公告
2019-08-08 18:3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3、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调整面试比例进行差额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5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2名。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五)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八、体检及公示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宣威市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参照宣威市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招聘具体事项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十、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项。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