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云南省宣威市统计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人公告
2019-08-08 18:3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云南省宣威市统计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统计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3、热爱统计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目录计算机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下所有专业;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宣威市户籍或生源地在宣威市;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请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地址:宣威市建设东街215号(老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7497571

杨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8920305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应聘人员),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资格审核

宣威市统计局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根据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本次编制外聘用的岗位均为免笔试招聘。面试由宣威市统计局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资料进行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统计局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宣威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