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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鹰潭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2019-08-07 10:5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实施意见》(赣人社字〔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鹰潭市2019年度市、区(市)、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全省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2019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实现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就业良性循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竟争、择优”原则,定向招聘经过部队锻炼、具有较强政治意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对象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人员范围。包括4类:

  1.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

  2.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3.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4.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

  5.无计划外生育。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含)(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户籍要求指2019年7月1日前为该岗位要求户籍(鹰潭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该时间限制,鹰潭生源是指在鹰潭参加高考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报名地点为鹰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大厅服务窗口(林荫东路123号城市展览馆一楼大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步骤如下: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含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考生报考务必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详细联系电话见后),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不予报名。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四是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