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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8-07 10:5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就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全州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全州计划招聘40名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有关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类32名,教育类4名,卫生类4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甘南州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含已脱贫),并符合《职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2.《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统一界定为:25周岁以下为199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各类就业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资格的;

  (5)参加了各项就业招考且已被录取的毕业生;

  (6)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6年8月19日后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毕业生,或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共5天。(9:00—11:30,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天津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分类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文件执行。

  2.限报岗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下,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填写《2019年天津市面向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

  3.提供证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学位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通过查询“甘肃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出具的建档立卡人员情况证明,并由县市扶贫办加注意见并盖章;携带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4.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所报岗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和地点由州招考办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由州招考办统一制作,考生在2019年9月3日至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州人社局703室领取。

  五、笔试

  笔试由州招考办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报考教育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综合知识占40%,教育知识占60%;报考卫生类职位的考生应试《综合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其中综合知识占40%,医学知识占60%。三类考试科目总分值均为15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