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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07 11:00: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yyjsxy.com)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yyjsxy.com)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组织: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6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进行,会计岗位面试采取实操和答辩形式进行。答辩内容涉及各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及实践技能方面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技能、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方面。试讲或实操内容、答辩题目面试前组织专家封闭命题,每个岗位有两套题目备选,面试时由纪检人员现场抽取一套使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再次并列,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www.sdyyjsxy.com)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8-8941950

  地址:泰安市南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17室)

  邮编:271200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