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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9-08-07 11:02: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自治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也是乌鲁木齐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500张,在院职工400人。医院是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兵团、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定点医院,也是乌鲁木齐市普通病原学阳性结核病患者和艾滋病合并结核病双感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承担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传染病及突发应急救治、临床诊疗工作,全疆常见传染病、特殊传染病、地方病及各种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艾滋病管理办公室和自治区艾滋病临床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常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行政区综合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晓叶刘婷婷0991-7588266

  (五)报名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20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九、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