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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共青团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50人公告
2019-08-04 13:21: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青年文化艺术康体教育和培训;承担共青团组织开展的社区志愿服务和共青团赋予的建设广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事务工作;负责建设培育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业志愿者队伍的公益性公共平台;负责青年婚恋交友服务、研究工作。

(二)广州市少年宫: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少年儿童社会教育、少先队教育、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育咨询等公共服务和研究任务;承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体育、科普、媒介、成长教育、展示汇演、国际交流等教育、培训及活动任务;开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指导和开展社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和科普及文体活动。

(三)广州市团校: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共青团干部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及志愿服务研究等任务;承担志愿服务培训课程体系的开发任务,开展青少年理论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承担为基础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的任务。

(四)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再就业提供公益性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培训教育、创业扶持以及政策法规咨询,为青年、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具体负责协调各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共青团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一)2019年毕业生:指于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8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及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不计算在内)。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6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7日下午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2:00至2019年8月24日上午8:30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