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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林北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8-04 13:2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一)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津补帖和绩效由人社部门按同单位在编同类同岗位人员标准核定,享受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待遇;

  (四)社会保险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被批准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其费用属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有关缴交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在岗市代课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后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离岗市代课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后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缴费用由个人负责。

  十、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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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北流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