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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9-08-04 13:24: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十、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解聘处理。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应聘,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二、监督管理

  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将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办公室1892308973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336205、3873786;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0-3873875/38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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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