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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9-08-04 13:24: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2,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就业手册/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如学历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资格初审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如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终止招聘或者减少招聘数量。如存在该情况,我院将于笔试开考前,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声明。招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报考设有笔试环节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参与笔试;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免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9:30时—11: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参考。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使用同一套试卷的考生笔试最高分的60%(不区分岗位)。各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合格的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二)面试

  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或者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和从业气质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不合格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分值权重+面试成绩×分值权重,各招聘岗位权重以岗位表所述为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也不得纳入体检范围。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体检对象,按该岗位招聘人数及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修订)》执行。

  八、考察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设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或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